- 技术文章
智能一体化电动调节阀技术协议
2019-12-06 18:35:33 来源:SH智能一体化电动调节阀技术协议设计条件与环境条件
2.1 设计条件
顾名思义他是一款智能化的电动调节阀功能齐全、西博思智能非侵入式执行器和精小型单座阀组成,内含饲服功能,接受统一的4-20mA或1-5V·DC的标准信号,将电流信号转变成相对应的直线位移,自动地控制调节阀开度,达到对管道内流体的压力、流量、温度、液位等工艺参数的连续调节。广泛用于电力、冶金、轻工、食品、石油、化工等工业的自动控制中。
2.1.1设备用途:
调整蓄热水罐循环水管道流量。智能一体化电动执行器DZ-T 广泛应用于工业驱动闸阀,截止阀,大口径蝶阀和大口径球球等做多回转的阀门,产品性能稳定,手电动自由切换,操作简单!
智能一体化DZ-T多回转阀门电动装置把电气控制部分与常规电装合成一体简称整体式电装。有整体普通型,整体防爆型,整体调节型,整体调节防爆型四种。
本系列电装对用户安装,调试,检修十分方便,可大大地节省安装费用,缩短安装周期,可现场按钮连续操作,也可远控,集控和自控,内部有相序识别及缺相保护功能,防护等级IP65(***为67)。
智能调节型DZ-T可接受DCS系统4-20mA标准信号能可靠的控制阀门启闭和实现自动调节,同时输出4-20mA电流反馈信号。
DZ-T类不需配套的电控箱/柜集中控制!带现场按钮现场控制,远程有DCS或PLC的4-20mA信号集中控制,同时输出相应的4-20mA反馈信号!
2.1.2设备安装位置:锅炉房室内。
3.智能一体化电动调节阀技术协议设备规范
3.1设备名称:国产电动调节阀
3.2 使用环境
设备安装位置:室内温度:0~40℃
使用介质:热网循环水
3.3阀门(包括阀体、阀芯等的完整阀门及反法兰、金属缠绕垫、螺栓螺母及大小头等连接附件)及执行机构。
3.4 阀门规范
国产调节阀技术参数表详见第7小节《国产调节阀清单》。
4.智能一体化电动调节阀技术协议技术要求
4.1 对设备性能的要求
4.1.1 阀门均应满足所安装系统的功能要求。
4.1.2 阀门均应满足所安装系统的设计参数要求。
4.1.3 阀门均应能在冷热状态下灵活启闭,不得有卡涩现象。
4.1.4 阀门应能在25%~100%范围内进行灵活调节。
4.2 对设备制造的要求
4.2.1 阀门制造应符合国际标准的有关规定。
4.2.2 阀体结构应有良好的抗热冲击能力。
4.2.3 阀门结构设计应具有功能多、易维护、噪音低、结构紧凑、动作灵活和重量轻等特点。
4.2.4 调节器要求具有调节区域大和灵敏度高的特点。
4.2.5 阀门关闭要严密而无泄漏,阀芯及阀座应耐磨,耐冲刷并便于拆装与研磨。
4.3 对设备材质的要求
4.3.1 阀门制造,应按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条件选用钢材。钢材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并应附有钢厂的钢材质量证明书。
4.3.2 阀门的结构及其零件所采用的材料应保证在规定的条件下可靠地使用。零件材料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规定,盘根材质必需满足阀门使用温度和压力的要求。阀体材料的焊接性能应与相连的管道材料焊接性能相适应,以便于安装施焊。投标方提供阀门或反法兰接口如与招标方提供接管尺寸及材料不一致,投标方负责提供过渡段。
4.3.3 阀门受压元件用钢应由平炉、电炉或氧气转炉冶炼。制造厂应有科学而完善的管理体系,保证成品质量及零件在材料库及加工各工序中不致混材和错用材料,并提供钢材出厂证明。
4.4 对执行机构的要求
对电动执行机构的要求
(1)电动执行机构采用智能一体化型式,即配有功率控制部分、微处理器及可加装数字通信接口,具有闭环控制功能,并能够进行故障诊断的电动执行机构。
(2)随执行机构应配供手操器(共计1台)。
4.5 寿命要求
在运行累计30000小时内,阀门易损件不得损坏,阀门不得泄漏。
4.6 其它特殊要求
4.6.1 设备的清洁:出厂前,应清除内部的一切杂物及内外表面上的氧化皮、锈、油粉笔、油漆标记等物质。
4.6.2 表面处理和涂层:投标方应选择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和运行时被腐蚀。
投标方应提供防腐保护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
4.6.3 设备运输和贮存措施
设备所有外露部件应有保护罩,防止在运输和贮存期间损坏、锈蚀以及外部物件进入。对连接件及连接端部应分别采取保护措施
4.7 智能一体化电动调节阀技术协议所有阀门统一要求如下(包括快开、快关阀门):
(1)调节阀必须按ANSI标准设计、选材、制造及实验。
(2)常闭调节阀泄漏等级应不小于ANSI B16.104-V级标准,常开调节阀泄漏等级应不小于ANSI B16.104-IV标准。
(3)调节阀压力等级应按表中系统*大压力和设计温度选取,并考虑管道做严密性水压试验时,阀门应能承受此压力。
投标方提供的阀门应能参加运行前的水压试验、酸洗及吹管。
(4)应按数据表中*大流量和进出口*小压差计算*大CV值,其对应阀门开度尽量小于70%,及*小流量和进出口*大压差计算*小CV值,其对应阀门开度大于30%,若仅有正常流量及差压,可将其CV值对应阀门开度在50%左右。
(5)所有阀门均应进行噪声计算,并提供计算结果,噪声标准是距离阀体1米处不超过85dB(a)。
(6)阀门与管道采用对口焊接时,阀体进出口规格、材料与接管口径应取得一致,否则投标方应提供大小头。如阀门接口材料与管道材料不相容投标方应提供过渡段。阀门与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时,投标方应提供反法兰及连接附件,法兰口径应与所接管道口径一致,否则投标方应提供大小头。
(7)阀体口径应小于或等于进口管径,同时应大于或等于1/2进口管径,这样设计才趋于合理。
(8)对于调节阀的出口压力接近全真空状态,外部的空气可能通过阀杆泄漏,会破坏真空,所以阀杆密封应严密,不得有空气泄漏而破坏真空,并且阀杆及执行机构的强度也应按真空状态计算,阀门采用流关式,并做真空密封实验。
(9)执行机构控制信号为:4~20mA电信号(电气阀门定位器);
(10)所有电动调节阀采用智能一体化结构,供电电压380VAC,三相三线制。
(11)阀门除特殊要求的为角式外,其余均为直通式。在阀门型式中未打“∨”为直通式。
(12)所有阀门表面应进行加工,保证外型美观。
(13)所有阀门编号应打印在阀门铭牌上。
4.8 阀门控制部分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调节型阀门电动执行机构选用智能一体化产品,电动执行机构符合电力行业电站阀门电动执行机构标准。均提供该装置的接线图和安装使用说明书。按三家国产引进型优质产品分别报价,以*高价计入总价,*终由招标方决定,投标方应保证*终品牌选择与全厂同类型品牌保持一致,不得发生商务变化。
(2)投标方提供的电动执行机构应满足:
a就地点液晶中文显示;
b红外遥控、免开盖调试;
c防雷防浪涌保护(提供检验报告);
d绝对编码器进行位置检测,提供定位器的品牌产地及技术参数;
e具有后备电池进行断电后液晶显示和状态远传;
f 具有SIL 认证证书,通过HEE(质量、环境、健康)相关认证。
(3)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可以通过自配的精确定位装置(随执行机构一体化)接受DCS系统输出的4~20mADC模拟信号,确保电动执行机构和自动调节系统的接口协调一致,组成完整的闭环控制回路。
(4)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电机换向必须采用电子式无触点换向,不能采用接触器换向。
(5)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的每小时*大操作次数不低于1200次。
(6)招标方仅需提供动力电源和4~20mADC控制系统指令。
(7)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可提供一个内部供电的电气隔离的4~20mADC阀位反馈信号。使定位器的输入信号与阀位反馈信号本身既为共地连接,保证调节性能。
输入端子与机壳间、电源端子与机壳间、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的绝缘电阻≥20MΩ;阀门定位器应为智能式一体化结构,主触点应为固态继电器。
(8)智能一体化电动调节阀技术协议电动执行机构通用技术要求
a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的双向过力矩保护装置和行程限位保护。
阀门执行机构应配置就地接线盒和插接件以及由就地接线盒至执行机构的预制电缆。投标方将阀门行程开关、阀门定位器、阀位反馈器和电磁阀等的接线引出至接线盒,标注出端子号,并提供相应的端子接线图。
b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可靠的制动功能,以防止电动机惰走。
制动方法及性能:特制的高启动力矩、低惯性马达和自锁式输出的齿轮配合使用,达到制动的目的,并防止执行机构停止后惰走。制动过程中无须刹车片,防止磨损。
c配置就地操作面板,配备远控/就地操作切换开关,并提供保护措施防止就地误操作。
d电动执行机构在失去电源或信号时,能保持在失电或失信号前的原位不动,并可输出报警接点。
e电动执行机构带就地防水操作开关(远程/就地开关),应配置手轮和手/自动切换装置。在电动操作脱开时,能安全地合至手轮操作位置。
f应具有行程保护、过力矩保护、断信号锁位保护、电机过热保护、三相供电的执行机构应有错相纠正及缺相保护等。
g电机为S4以上工作方式,三相交流异步电机具有良好的伺服特性,绝缘等级F,即具有高的起动转矩倍数、低的起动电流、小的转动惯量,并具有电机的过热保护和断相保护功能,三相绕组中每相都串有过热保护开关,其保护动作温度为140摄氏度。
h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位置指示器,并提供阀门开度0~100%、4~20mA电信号。
i电动执行器配供功率控制组件,即电动执行器所需的控制组件随电动执行器配供并与执行机构一体化布置。同时,投标方应说明采用功率控制组件的名称及类型。买方仅提供电源。
j电动执行机构主要技术指标:
(a)基本参数
输入信号
模拟量输入
4~20mADC/≤250Ω(输入信号/输入阻抗)
(b) 工作条件
环境条件
使用的环境温度
电动执行机构:-40℃~+70℃
使用的环境相对湿度:
电动执行机构:<95%
电源
电源电压:电动执行机构的电源使用三相三线制380VAC/50Hz,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给出每台执行器的电压等级及电机容量。
(c) 技术要求
电动执行机构主要技术指标
基本误差:≤±1.5%
回差:≤±1%
死区:0.5~3%可调
阻尼特性:≤3次半周期
额定行程时间:≤25s±10%;≤40s±10%(对额定力矩≥6000N.m)
起动特性:电源电压降至负极限值时,执行机构能正常起动。
绝缘电阻
输入端子与机壳间:≥20MΩ
电源端子与机壳间:≥50MΩ
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50MΩ
绝缘强度
在下列试验条件下,应不出现击穿和飞弧现象:
输入端子与机壳间试验电压与频率:500V 50Hz
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试验电压与频率:500V 50Hz
电源端子与机壳间试验电压与频率:
<60V 500V 50Hz
130~250V 1500V 50Hz
250~380V 2000V 50Hz
外壳防护等级IP65以上
(d) 环境温度的影响
环境温度在规定范围内,每变化10℃时输出行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0.75%。
(e) 电源电压的影响
电压从公称值分别变化到正、负极限时,输出行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1.5%。
(f) 漂移
48小时的漂移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1.0%。
(g) 机械振动影响
执行机构在频率为10~150Hz,位移幅值为0.15mm和伺服放大器在频率为10~55Hz,位移幅值为0.075mm,分别承受三个相互垂直的方向,各振动30min的正弦扫频试验,行程下限值和量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1.5 %。
(h) 连续冲击
执行机构应在包装条件下按ZBY002中有关要求进行连续冲击试验,试验后的基本误差和回差应符合4.4.8.11中(3)(a)条规定。
(i) 执行机构的工作制
执行机构的工作制为可逆连续工作制,当接通持续率为25%时,每小时接通次数一般为60次,但应允许接通次数至少达每小时600次。
(j) 寿命
整机动作寿命不低于10万次,执行机构在额定行程50%附近,以接通持续率20~25%,每小时接通次数580±50次,运行48小时,基本误差和回差应符合规定。
(k) 外观
金属表面涂镀层、面板及名牌均应光滑平整、紧固件不得松动,可动部件应灵活可靠。
5.智能一体化电动调节阀技术协议质量保证、试验 、性能保证
5.1 执行相应的国际标准如ASME、API、DIN等。
5.2 投标方有责任让招标方进入该设备正在加工或正在试验中的所有投标方工厂和外购制造厂。
5.3 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验收试验应遵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5.4 虽经工厂的试验验收,投标方还要保证现场试验达到要求的性能和可靠性。对于工厂的检查验收,不应认为是解除制造厂所负的责任。
5.5 为了减少招标方检查工作量,投标方有责任向招标方提供全部材料证明书和工厂试验数据。一些重要的检查与试验项目,招标方有权派代表参加。如需要,投标方应在试验前10天通知招标方代表参加。
5.6 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满足电厂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并对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试验、包装、发运、现场调试等过程全面负责。
5.7投标方应保证设备安装前无需解体检查,如出现质量问题,由投标方免费更换或维修。
5.8 投标方应对保质期内因质量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坏实行无偿的修复和零件配制,甚至产品更换。
保质期后应满足招标方对产品的技术咨询(无偿)和零件的供给(有偿)。
5.9 招标方的代表应能得到并审查投标方的质量控制大纲。
5.10 阀门在组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水压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并满足相关国际标准的规定。执行机构也应按有关国际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进行试验。
5.11投标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招标方赴厂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
6.智能一体化电动调节阀技术协议清洁、油漆、包装、运输与储存
6.1 清理
6.1.1 调节阀出厂发运前,内、外表面应清理干净,所有杂物如金属屑、焊杂、乱布等应从每个部件的内部清除。所有磨碎物、锈斑、 油脂、粉笔等有害物质应从凝结水回收装置内、外表面清除。
6.1.2 不锈钢零部件表面的清理要符合ASTM A380,即“不锈钢零件、设备和系统的除垢”的相关要求。
6.1.3 当采用化学清洗时,要禁止阀体有任何凹坑、或其它过分损伤。
6.2 表面处理和油漆
6.2.1 投标方应按相关标准选择油漆系统以防止在运输、保管和运行使用期间受到腐蚀。
6.2.2 所有铸件、碳钢和低合金钢表面应根据SSPC规范要求,并按油漆制造商的推荐意见进行喷砂处理。所有铸件、碳钢和低合金钢表面*少应漆底漆和面漆保护,*终色彩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6.2.3 涂底漆要遵照SSPC-PA1和底漆制造商的要求进行。
6.2.4 不锈钢、镀锌钢和其它非铁材料不需要涂漆。
6.2.5 调节阀加工制造完毕后,在距端口50mm之内的表面涂可焊性防腐涂料或可拆卸的保护面层或保护带进行保护。
6.2.6 所有机加工的碳钢和低合金钢的表面必须涂易清洗(用碱溶液、蒸汽或热水)的防腐蚀化合物,它满足MIC-C-16173-I级要求。投标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将要使用的化合物名称、制造厂、型号、特性和清除方法。
6.2.7 投标方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套完整的要采用的防腐说明,它包括清理、涂漆过程和涂漆材料的特殊说明。
6.3 运输和储存保管
6.3.1 调节发运前应清除积水并干燥。
6.3.2 在运输和储存保管之前,要为所有孔洞、喷嘴、法兰、螺纹和焊接口提供保护,以防止损伤和进入杂物。
6.3.3 螺纹和插入接口要用塑料帽拧紧或扣紧。对焊式接口要用衬木的金属保护,并用金属箍扣紧。
6.3.4 保护帽、金属箍和紧固件不能用焊接方式固定到任何被加工件上。
6.3.5 设备运输时要有足够的支撑,所有散件要装箱,并有区分标志。
6.3.6 所有电气、电子设备应包装好,以防止运输和储存时受损,防止受潮。
6.3.7 投标方将提供储存保管和搬运说明,其中包括定期检验和维护说明。
6.3.8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应单独包装,并应特别注明。
6.4 设备标识
6.4.1 每只调节阀都要有明显的标识和铭牌,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确保这些标识和铭牌不被损坏。
6.4.2 调节阀出厂时应装设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铭牌上至少需注明下列各项内容:
调节阀型式及规格;
制造厂名及制造许可证编号;
产品编号;
出厂年月;
公称压力;
介质温度;
凝结水控制装置公称口径(mm);
检验合格标记和检验标记。
7.技术数据表
下表为本工程《国产调节阀清单》。
投标方应按照清单填写相应技术数据表。(表中空白部分由投标方填写完整)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数据及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对国产调节阀性能、接口及结构特点的要求,而这些数据和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上一篇:智能一体化电动调节阀技术协议下一篇:LNG低温阀门设计选型
-
产品搜索
自定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