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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减温减压装置技术说明

    2024-01-18 14:10:03  来源:SH

    1、电动减温减压装置技术说明总体说明

    1.1 本技术规范仅适用于减温减压器及附属设备。对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提出技术要求。减温减压装置是用来调节蒸汽压力、温度的重要装置,在火力发电厂中锅炉产生过热蒸汽,如果锅炉不装备减温器,就无法将锅炉出口蒸汽温度控制在需要范围内,会使锅炉汽轮机等设备因超温损坏或造成重大事故。

    减温减压装置是用来调节蒸汽压力、温度的重要装置,在火力发电厂中锅炉产生过热蒸汽,如果锅炉不装备减温器,就无法将锅炉出口蒸汽温度控制在需要范围内,会使锅炉汽轮机等设备因超温损坏或造成重大事故。同时,在化工、轻工、医药、食品加工等一切使用蒸汽的生产工艺流程中,过热蒸汽作为机械能量的产生提供了能源。而许多情况下,饱和蒸汽是更适合使用的,由于工艺及设备的原因,对压力、温度的控制也是的,通过减温减压装置可以得到合适的动力蒸汽。例如:当换热器用于制程操作时,使用过热蒸汽由于低的传热系数而降低效率,使用饱和蒸汽更加适合。另外当高压的干饱和蒸汽减压至低压时,在下游出口会产生过热度。这样都需要将过热的蒸汽降温至所需的接近饱和的温度,这就需要减温器。在很多情况下需要对高压过热的蒸汽同时进行减温和减压。减温减压装置是*环保产品。减温减压装置配上相应的工业自动化仪表(即热控柜),可对电站或工业锅炉及热电厂等处输送来的一次(新)蒸汽压力P1、温度T1进行减温减压,使其二次蒸汽压力P2、温度T2达到生产工艺所需的要求。广泛用于热电厂、集中供热、食品工业、石化工业、纺织工业、橡胶工业、造纸和纸浆工业、烟草工业、制药等其它很多行业。为了满足不同设备工艺要求,我公司提供不同类型的减温减压(减温、减压)器,并实现全套智能化自动控制或DCS系统联网。

    减温减压装置根据一次(新)蒸汽压力P1、温度T1、可分为高温高压减温减压装置、次高压减温减压装置、中温中压减温减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根据使用情况又可分为减温装置、减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

    减温减压装置一般根据一次蒸汽(新蒸汽)和二次蒸汽(即减温减压后的蒸汽)的参数及用量进行选择,经常运行的减温减压装置一般设置两套,其中一套作为备用;不经常运行的减温减压装置一般不考虑备用;备用的减温减压装置应处于热备用状态。设计计算时根据二次蒸汽的量确定进入减温减压装置的一次蒸汽和减温水量,减温水压力、温度应满足喷水及雾化的要求,水质不低于蒸汽品质。

    1.2 招标方在技术规范书提出了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和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服务。

    1.3 投标方执行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及相应的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要求和适应的标准。如与招标方执行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要求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可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1.5  如果有外购设备,投标方必须对外购、外采的部件进行分项报价,并提供配套厂家以便招标方确认。

    1.6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共同商定。

    2、电动减温减压装置技术说明设备数量

    供热减温器1套,包括减温器本体、减温水系统(包括喷嘴)、安全阀系统配套附件接口等组成。

    2. 减温减压装置型号编制

    装置的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注1:对于减温装置和减压装置,其代号则分别为W或Y表示。
    注2:型号有关的压力值,均保留一位小数。
    例:WY80-3.82/450-0.98/260-8.0/104表示出口蒸气流量为80t/h;进口蒸气压力3.82MPa,温度450℃;出口蒸汽压力为0.98MPa,温度260℃;温度给水压力为8.0MPa,给水温度为104℃的减温减压装置。

    3. 减温减压装置执行标准

    减温减压装置标准:JB/T6323-2002《减温减压装置》
    减温减压阀标准:GB/10868-2005《电站减温减压阀》
    给水调节阀标准:GB/10869-2005《电站调节阀》

    4. 减温减压装置分类方法

    A. 按结构分类
    1) 一体式减温减压装置(WY型)
    2) 分体式减温减压装置(Y-W型)
    3) 减温装置(W型)
    4) 减压装置(Y型)

    B. 按蒸汽参数分类
    1) 中温中压减温减压装置(P1≤3.82 MPa,温度T1≤425℃)
    2) 次高压减温减压装置(P1≤5.4 MPa,温度T1≤485℃)
    3) 高温高压减温减压装置(P1≤10 MPa,温度T1≤540℃)

    5. 减温减压装置主要性能指标

    1) 进口蒸汽压力P1和温度T1
    中温中压:P1≤3.82 MPa,温度T1≤425℃。
    次高温高压:P1≤5.4 MPa,温度T1≤485℃。
    高温高压:P1≤10 MPa,温度T1≤540℃。

    2) 出口蒸汽流量Q
    减温减压装置出口流量Q的变化范围为10%Q~120%Q,在此范围内调节比较理想。若有特殊要求,可与本公司协商另定。

    3) 出口蒸汽压力P2
    出口蒸汽压力P2的调节精度不低于2.5级。误差不大于±0.04 MPa

    4) 出口蒸汽温度T2
    出口蒸汽温度T2的调节精度不低于2.5级。±2.5℃

    5) 噪音
    装置正常运行时,在减温减压阀下游一米,同时距管壁一米处测其噪音,噪音音级应不大于85分贝

    6. 减温减压装置订货须知

    订合同时请提供:
    1) 出口蒸汽流量Q,进口蒸汽压力P1,温度T1,出口蒸汽压力P2,温度T2
    2) 减温给水压力Pb,温度tb
    3) 注明控制方式(仪表盘控制,PLC、DCS控制,DCS监视)
    4) 控制类别: 电动,气动,液动

    选择气动阀时还必须提供:
    1) 作用形式: 气开式或气闭式,正作用或反作用
    2) 气源压力
    其它附件说明: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商定后注明或另行签订技术协议。

    注:
    1. 出口蒸汽压力P2应不低于饱和温度所对应的压力值,或出口蒸汽温度T2 应不低于P2所对应的饱和温度值
    2. 对减温减压一体式结构:减温给水的压力Pb≥0.6 P1+0.8 MPa ;若Pb值太低,将无法喷入减温减压阀内减温
    3. 对减温减压分体式结构:减温给水的压力Pb≥ P2+0.6 MPa

    3、电动减温减压装置技术说明参数设计要求

        供热减温器1套,参数分别如下表:

     

    入口参数

    减温水参数

    减温减压器后

    设计流量(t/h)

    1.5  

       

    设计压力(MPa)

    6

    1.6

    1.0

    设计温度(℃)

    350

    104

    200

    工作压力(MPa)

    5.5±0.2MPa

    0.3Mpa  

    0.6±0.1MPa

    工作温度(℃)

    300-320℃

    ≤100℃   

    160±20℃

    设计材料

    20#

    20#

    20#

    进出口尺寸

    Φ76×6

    Φ25×3

    Φ108×5

    4、减温器技术要求

    4.1 技术要求

    4.1.1减温减压器整体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

    4.1.2在正常条件下,能安全可靠稳定的运行,不产生振动,噪音低。减温减压装置选用原有的设备,流量在规定范围内变化,减温减压装置保证能够连续稳定运行。

    4.1.3减温减压器出力应满足技术数据表中提出的范围要求,应具有较大的调节范围,以满足生产负荷变化的要求。

    4.1.4应保证减温减压器达到设计出力,且在使用寿命期间,在制造商设备--减温减压器出力降低率应满足有关规定。

    4.1.5减温减压装置减压系统配有减压阀、节流降噪孔板,应能保证在减压阀下游1米处,距管壁1米,噪音声压级不大于85dBA。

    4.1.6配置安全阀,当运行超过允许值时,安全阀自动及时动作,排除额定流量的全部蒸汽,保证设备安全,安全阀*大泄放量应满足技术要求。

    4.1.7在减温水喷入处应设置孔罩或衬套,以防止喷水直接冲刷阀体内壁,对可调喷嘴等阀门的密封面应堆焊硬质合金材料,以保证设备长期连续运行,延长设备的服役期。

    4.1.8减温减压装置结构设计和热力计算严格按《减温减压装置设计规范》,减温减压装置的强度等计算应充分考虑运行情况下可能出现的各种荷载的*不利组合,所有管道元件、各重要部件均应经过严格的应力校核,并提供校核报告。

    4.2年利用小时数:连续运行不小于8300小时。

    4.3 设备制造要求及标准

    4.3.1 减温减压器的制造至少包括下列部件:

    1)设备壳体;

    2)设备支座;

    3)减压阀与减温器本体的连接件(大小头),出厂时连接件需与减温器焊接一体供货,焊缝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4)减温水管、喷嘴及其与本体的连接件(法兰连接);

    5)安全阀;

    6)压力表、温度计及其连接件。

    4.3.2 减温减压器蒸汽进出口管、减温水管。

    4.3.3 出厂前对减温减压器做水压试验,阀体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密封试验为实际工作压力的1.1倍。其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水压试验时不允许有泄漏、变形。

    4.3.4减温减压器设计和制造标准

    JB/T6323            《减温减压装置》

    GB/T10869           《电站调节阀技术要求》

    GB/T10868           《电站减温减压阀技术条件》

    GB/T5310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JB/T3595            《电站阀门一般要求》

    GB1048              《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公称压力和试验压力》

    ZB198096            《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

    GB1048              《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公称压力和试验压力》

    DLGJ 167            《火力发电厂调节阀选型导则》、《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上述标准以现行*新标准为准,且上述标准仅提出了基本的技术要求。如果投标方提出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等,同时又能使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性能达到本标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稳定﹑连续运行,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投标方可以不全部使用上述标准和规定。

    4.4减温减压装置零部件材质要求

    4.4.1本装置应按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条件选用钢材,钢材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有关技术条件,并应附有钢厂的钢材质量证明书。

    4.4.2减温减压装置的结构及其零件所采用的材料应保证在规定的条件下可靠地使用。零件材料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规定,减温减压装置材料的焊接性能应与相连的管道材料焊接性能相适应,以便于安装施焊,阀门与管道的焊接尺寸按现场为准。

    4.4.3减温减压装置材质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新标准。投标方应有科学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成品质量及零件在材料库及加工各工序中不致混材和错用材料。

    减温减压装置主要部件材质

    名称

    主要部件材质

    备注

    蒸汽管道

    20#

     

    减温水管道

    20#

     

    喷嘴法兰材质

    20II

     

    安全阀法兰及接管

    20#

     

     

    5、电动减温减压装置技术说明供货范围

    5.1一般要求

    5.1.1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格的要求。其供货范围至少包括台州发电厂供货要求的全部设备。投标方在投标时对每台设备提供更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单价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技术规格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

    5.1.2投标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5.1.3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及两年备件(包括仪表等设备),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列出单价,报价含在总价中。

    5.1.4投标方中标后,需尽快进行现场测绘,并提供设计图纸,报价含在总价中。

    6、电动减温减压装置技术说明 设备、图纸和技术资料交付

    6.1设备交货进度

    投标方所供货设备需在2024年3月1日前全部到达台州发电厂仓库。

    6.2技术资料

    6.2.1 一般要求

    6.2.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其中提供的图纸须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6.2.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和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6.2.1.3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台州发电厂供热设计及工程进度要求。

    6.2.1.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应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2.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及时免费提供。

    6.2.1.6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2.1.7投标方提供的随机技术资料为每台4套。

    6.2.2 技术资料提供

    6.2.2.1减温减压器安装总图等。

    6.2.2.2减温减压器荷载图。

    6.2.2.3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说明书。

    6.2.2.4 投标方在提供投标书的同时,必须提供减温减压器的设计图纸、设计重量等数据。

    6.3 其它技术资料

    6.3.1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6.3.2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出的范围和要求提交,并经招标方确认)。

    6.3.3投标方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6.3.4投标方提供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6.3.5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6.3.6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6.3.7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工艺、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7、电动减温减压装置技术说明质量保证、试验、监造及验收

    7.1性能保证

    7.1.1技术参数稳定后,流量在规定范围内变化,减温减压装置保证能够连续稳定运行。

    7.1.2减温减压装置出口蒸汽压力误差为±0.03MPa。

    7.1.3二次蒸汽出口温度误差范围为±2℃。

    7.1.4噪音低。减温减压装置有消音孔板,它能保证在减压阀下游1米处,距管壁1米,噪音声压级不大于85dBA(低于国标JB/T6323—2002规定85dBA)。

    7.1.5调温喷嘴漏量不超过流通能力的0.02%。

    7.1.6减温减压装置使用寿命为30年。

    7.1.7外购件的选配及质量保证措施由投标方负责。

    7.2性能验收试验

    7.2.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7.2.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方现场。

    7.2.3性能试验的时间:在72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方根据运行情况确定。

    7.2.4设备的质保期为一年,即从验收试验合格后正常运行12个月,在设备质保期内,如因制造方的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无偿进行零部件更换及修理。

    7.3 监造及检验、验收要求

    7.3.1 招标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进行监造和出厂前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投标方有配合监造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7.3.2投标方为招标方代表提供下列方便:

    7.3.2.1提前7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

    7.3.2.2招标方代表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投标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对于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投标方提供方便。

    7.3.3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投标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经招标方确认投标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招标方和招标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7.3.4招标方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投标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投标方在经得招标方同意前不得擅自处理。

    7.3.5无论招标方人员是否参与监造及出厂检验或招标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视为投标方按合同规定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投标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7.3.6由投标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有投标方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某些主要设备还有全套招标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7.3.7货达目的地后,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与招标方共同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任何不符合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投标方责任后由投标方处理解决。招标方在开箱检查前7天通知投标方开箱检验,投标方派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如投标方人员未按规定赶赴现场,招标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均有效,并作为招标方向投标方索赔依据。

    7.4设备监造

    监造的主要项目由投标方提出,招标方确认。

    8、电动减温减压装置技术说明技术服务与联络

    8.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8.1.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投标方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能满足工程需要。

    8.1.2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要求。

    8.1.3 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投标方及时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8.1.4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下列资质:

    8.1.4.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8.1.4.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8.1.4.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8.1.4.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8.1.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8.1.5.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8.1.5.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投标方对其所供设备提供安装和调试监督的重要工序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8.1.5.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1.5.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8.1.5.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8.2售后服务

    8.2.1在调试和设备投运保质期内,由于投标方的责任造成的设备的损坏,应由投标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在质保期外,实行终生维修,更换零部件或维修费用将酌情收取成本费。

    8.2.2 当设备发生故障后,在接到用户书面要求后4小时内给予回复,服务人员在48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

    8.3 培训

    8.3.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9.电动减温减压装置技术说明包装和运输

    9.1设备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并应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设备须在检验和试验合格后使设备内部干燥、清洁,并且所有的开口都应封闭后方可进行包装、发货。

    9.2设备的包装应符合安全、经济、不受损的要求,并适于长途运输。投标方应对不合适的包装所引起的零部件生锈、损坏和丢失承担全部责任。

    9.3设备发运前应将设备内部存水全部放掉吹干,内部杂物清理干净。所有零部件及附件的包装,应保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发生变形和损坏,碳钢零部件应有防锈措施。

    9.4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所有包装箱应有详细的标记和装箱清单。

    9.5投标方负责将设备运输到招标方工地现场。运输方式是汽车运输直达招标方指定的工地现场。备品备件应单独装箱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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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弘阀门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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